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有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编制《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会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会编制的《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会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网址:http://www.sxdpf.org.cn(山西省残联网站)。
  (三)公开时限
  本会应当公开的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会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会提出申请,本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本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山西省残联办公室
  受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联系电话:0351-4048328
  电子邮箱:shanxicjr@sina.com
  邮政编码:030001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会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后后自行打印。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会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二,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信息公开申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会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会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会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会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会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会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附件: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