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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动态第四期
2015/1/20 12:21:00 浏览次数:3323 来源:省残联组联部

山西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1日

目  录

●山西省人民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残疾人信息核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残联领导班子率队入户调查并慰问残疾人
●山西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省级师资培训圆满完成
●阳泉市召开专项调查工作推进会
●吕梁市积极做好专项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关于残疾人信息核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按照国务院残工委的安排部署,山西省残工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在2014年9月-11月期间,对全省的残疾人基础信息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地核查,目前已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我省残疾人信息核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一)区划核定结果
  共核定市(区)级区划11个,区(县)级区划126个,街道(乡镇)级区划1503个,社区(村)级区划30642个。
  (二)专职委员核查结果
  核定专职残疾人委员29626人。其中,有24407人已经落实到位,保证与其所在级别的行政区划相匹配,对接完成率为82.38%;其余5219个专职委员正在落实当中。
  (三)持证残疾人核查结果
  核定持证残疾人825144人。其中,已有825144人经过了再次核查,工作完成率为100%;预分配核查人数0人;待分配核查人数0人。在已核查的持证残疾人中,在户人数为733790人,占到总人数的88.93%。不在户的持证残疾人中,有35.76%的人确认已死亡,20.34%的人外出务工,10.05%的人投靠亲友,8.66%的人因拆迁或婚姻搬离,4.19%的人在外求学,3.46%的人户籍迁移,2.60%的人住在福利院、养老院、荣军院或孤儿院,0.90%的人长期住院,1.74%的人走失,0.36%的人被托养,其他原因占到11.95%。
  (四)非持证残疾儿童核查结果
  核定非持证残疾儿童共1826名。其中,已有1826人经过了再次核查确认,工作完成率为100%;预分配核查人数0人;待分配核查人数0人。在已核查的非持证残疾儿童中,在户人数为1478人,占到总人数的80.94%;不在户的非持证残疾儿童中,有22.7%的人随父母外出,8.62%的人投靠亲友,5.75%的人确认死亡,6.32%的人户籍迁移,7.18%的人走失,0.86%的人住在福利院或孤儿院,0.29%的人长期住院,其他原因的占到48.28%。
  二、质量控制和抽查
  为保证核查工作质量,省、市、县三级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均成立核查质量控制督导组,负责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和抽查工作的实施。办公室主任是全面负责人,督导组组长是实际执行负责人。
  (一)核查进度安排与控制
  1.9月底之前:下发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启动核查工作;
  2.10月25日之前:组建领导小组,开展各级培训,全面展开核查工作;
  3.11月25日之前:完成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并分次分批进行严格抽查;
  4.现场入户调查前:对于核查工作结束后至2014年12月31日间新增的持证残疾人进行补充核查。
  (二)核查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
  核查工作实行层层负责、责任追究制。首先,由各级专项调查办公室采用会议督导、现场检查等方式组织检查和指导,并定期通报;其次,对所有核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使基层调查人员全面掌握调查方法和内容,熟悉核查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第三,以全国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系统为技术平台,实时掌握各地核查进度、在户比例以及残疾人去向公布情况;最后,采用按比例抽查的方法对已核查情况进行核对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为采取了以上措施,核查工作的质量得到了保证,核查结果基本做到了全面、真实、有效。
  (三)抽查方法、抽样比例与结果评估
  通过随机抽样方法对永济市、盐湖区、襄汾县、闻喜县、霍州市、洪洞县、盂县、祁县、平遥县、介休市等10个县(市、区)进行了电话抽查。其中,每个县(市、区)均抽查了5个村,每个村抽查了10个人。从抽样比对结果来看,信息核查的准确率达到了99%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核查队伍的组织情况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多次听取省残联专题汇报,并对专项调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副秘书长马彦平积极协调落实专项调查有关工作。省政府残工委成立了山西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兼任组长,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马彦平、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兼任,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单位各一名领导同志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市、县也都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核查工作在省、市两级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县级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与残疾人专职委员完成。核查主要依托由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组成的核查员队伍,每个行政村和社区都有专职核查员,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效果
  核查培训工作以专项调查培训为载体,分级、分批、分次在省、市、县三级展开。9月10日—11日,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班在太原举办,省残联领导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市残联理事长、负责专项调查的副理事长和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9月18日,全省残联系统机构、人员及助残社会组织专项调查培训班在太原举办,省、市、县三级机构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各市分头举行县级培训,10月16日前全省11个市126个县(区)全部完成了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培训工作。
  另外,从11月4日开始,省级专项调查师资培训分别在运城、晋中、忻州、大同、长治共举办了五期培训班,全省11市、119县、13个开发区、民营区、大型企业的415名专项调查负责人、调查工作人员、数据录入人员参加了培训,为下一步专项调查奠定了基础。
  (三)对基层的督导与检查
  在核查工作中期,山西省专项调查办公室成立了五个督导小组,采取理事会领导分片包干的形式负责包干地市的专项调查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亲自挂帅,其他几位副理事长分别带队分赴太原、忻州等11个地方和多个县区督导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督促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了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发现问题及措施
  通过此次核查工作,我们全面掌握了全省残疾人的基础信息情况,专项调查队伍的工作力量也得到了整体加强。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我省核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在特殊人群的核查、部门间工作配合、贫困地区的工作经费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在下一步的专项调查工作中,山西省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专项调查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利于专项调查的工作环境。组成以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副理事长郭新志,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温万一、刘晔,副巡视员尹惠民为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工作小组。每个小组对所督导的市实行责任制,确保核查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二要强化培训,确保市、县两级工作人员培训到位,保证核查数据质量。三要紧扣四项核查内容,确保数据信息质量准确到位。四要统筹安排,抽查掌握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做到重点问题重点解决。

省残联领导班子率队入户调查并慰问残疾人

  2015年1月1日零时是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标准时点。1月1日,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副理事长郭新志,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温万一,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晔,省残联副巡视员尹惠民等率有关人员深入太原市杏花岭区巨轮街道小北关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并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慰问。 
  此次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对象为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0—15岁疑似残疾儿童,我省涉及约83万多残疾人。从现在起到3月底,全省23577名调查人员将深入11个市119个县(市、区)近3万个村(社区)对相关调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按要求填写《残疾人调查表》。

山西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省级师资培训圆满完成

  自2014年11月4日以来,省级专项调查师资培训分别在运城、晋中、忻州、大同、长治共举办了五期培训班,全省11市、119县、13个开发区、民营区、大型企业的415名专项调查负责人、调查工作人员、数据录入人员参加了培训。 
  按照专项调查领导小组部署,省专项调查师资培训团队用18天的时间,行程2千余公里,教师授课60个课时,情景模拟示范5次、邀请了30位残疾人参与了30次现场模拟试填、现场解答问题3000余个,平均每场600余个。模拟编制调查队34个,模拟调查流程演练34次,填报《调查表封面》2597张,填制《社区调查表》2597张,村乡级交接单2597张,乡县交接单2597张,填报《残疾人调查表》2597份。收集整理了34支调查队上报的41个模拟村级调查资料,使参加培训的学员熟悉了调查内容,掌握了调查方法和技巧,规范了操作流程。通过考试考核,达到了县级调查员培训师资水平。 
  各县参加省师资培训的415人,于省培训后3天内完成732份《残疾人调查表》试填,使参加省级师资培训的人员更加熟练掌握了专项调查的流程和技巧,为县级培训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省残联网站发布6次信息,收集图片资料500余张,录制作教学影像5期,制作光盘168张,完整记录了省师资培训的全过程;通过专项调查QQ群、电话答疑160余条,设立专项调查邮箱,往来信息89次,为县级调查员培训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省级师资培训结束后,各县将及时组建调查队伍,开展县级调查员培训。并及时安排试点调查,检验培训效果、锻炼调查队伍,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2015年1月的入户调查顺利进行。 
  培训期间,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残联研究室主任陈新民,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残联人事部副巡视员叶奇,对我省的省级师资培训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师资培训的规模、方法、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全国专项调查第三方评估机构派员对我省的省级师资培训过程进行信息、数据的采集。

阳泉市召开专项调查工作推进会

    2014年11月19日上午,阳泉市残联召开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推进会。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小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王治副理事长对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前一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在肯定全市前一阶段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工作的要求。组联教就部负责人牛庆红就核查工作方面的完善、入户调查的培训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会上、与会人员对如何开展好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沟通。
    黄俊德理事长做重要讲话,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这次调查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并切实抓紧做好;第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保调查工作有序推进;第三,强化培训,掌握要领,为调查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第四,树立典型,先行先试,为调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第五,协调沟通,注重宣传,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氛围;第六,严格标准,注重质量,保证调查工作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吕梁市积极做好专项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吕梁市印发吕残工委字[2014]8号文件,积极部署做好专项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市专项调查任务的人员、经费、技术保障、培训等方面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做到了早准备、早就位、早落实,为做好专项调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选好配强专项调查工作人员
  根据省残工委〔2014〕8号文件第六项第三条文件要求:“强化调查队伍。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调动乡镇(街道)民政残联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村(社区)医生等基层工作力量,统一组织,形成合力,做好专项调查工作。”选好配强调查人员是做好调查工作的前提与基础。各县市区要严格把关、精挑细选,确保人员质量。调查人员要熟悉村情和社区情况,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对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大学生村官是农村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一批社会新鲜血液,目前我市在岗大学生村官有1280余人,要充分发挥好这批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村委“三主干”中,会计人员对村情更为熟悉,要从会计人员中择优选配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同志参与调查,高质量完成专项调查工作。
  二、积极协调落实调查经费
  根据省残工委文件第六项第五条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将专项调查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县级财政要保证这次调查的工作经费,要以国务院残工委、省残工委文件为依据,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早向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资料和调查人员等专项调查工作经费,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抽调技术骨干做好技术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要选拔、聘请3-5名业务骨干做好技术保障工作。要加强对乡村两级专项调查工作的业务和技术指导,要认真学习研究调查工作手册与填表说明,确保专项调查入户时填表的质量。近期要安排专门人员,将调查底册从专项核查数据库中导出打印,以免中残联数据网络关闭后影响前期准备工作。
  四、认真扎实抓好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吕梁市残联下发的《关于印发吕梁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残联字〔2014〕100号)文件精神,抓紧时间,确定专项调查人员,尽快开展乡、村两级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熟练掌握入户调查登记、复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以及《残疾人调查表》、《社区调查表》、《残疾人调查表封面》的填写,学习、交流入户调查工作方法,为2015年1月1日零时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报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送:山西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 
     山西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山西省残联机关各部室。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工委、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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