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临汾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郑效锋
2018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发布,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近年来,临汾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秉持“残疾人康复,儿童救助先行”理念,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康复服务,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主抓、机构实施、财政保障、部门支持、社会补充”的工作格局。
一、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调查,我市共有11.88万残疾人,占到全市450万总人口的2.64%;0—6岁残疾儿童1569人,占到残疾人数的1.3%。其中听力残疾儿童233人,占14.9%;肢体残疾儿童317人,占20.2%;智障儿童628人,占40%;孤独症儿童391人,占24.9%。全市残疾儿童中先天致残的有1228名,是致残的主要原因。当前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主要包括疑似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四项内容。 (一)抓制度建设,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一方面,成立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对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职责定位和分工,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另一方面,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在国家、省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临汾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临政发〔2020〕5号),在救助流程、资金保障、阵地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实现了救助全覆盖。 (二)抓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始终把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完善残疾儿童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市财政投入9100余万元,建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面积13400平方米,购置配备了价值2000余万元的专业康复设备和器材,目前有近200名残疾儿童正在接受康复服务。同时,加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建设,已认定残疾儿童定点康复公立机构7家、社会机构13家,其中五星级机构2家、四星级机构2家、三星级机构9家、二星级机构7家,形成了公立机构为主体、社会机构为补充的市县两级康复阵地,具备了同时开展1000余名残疾儿童、4大类康复训练项目的承载能力,为残疾儿童提供了就近就便的康复条件。 (三)抓预防干预,先天残疾明显减少。开展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新生儿三项疾病免费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等项目,将残疾儿童预防关口前移,筑牢出生缺陷三级预防防线,及早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和干预工作。全市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下降,从2015年63.4人/万下降到2019年57人/万。 (四)抓康复救助,儿童康复成效显著。一是为50名视力残疾儿童配备了盲文写字板、儿童盲杖、光学助视器,为87名听力残疾儿童配备了助听器、电子人工耳蜗,为162名肢体残疾儿童配备了坐姿椅、轮椅、站立架、助行器、矫形器等。二是开展了“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儿童提供扶贫解困、生活照料、支教助学、文化体育、出行帮助等服务。2017年以来,共开展脑瘫、智障、孤独症、听力语言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568人次,其中救助孤独症儿童373人次、智障儿童652人次、脑瘫儿童320人次,康复有效率达到90%,家长满意度在98%以上,有22%的残疾儿童到普通幼儿园、学校随班就读。 (五)抓理念创新,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残疾儿童资料信息化、康复智慧化、服务常态化。创新“互联网+康复救助”服务模式,建立了“智慧残联”精准康复数字化系统服务平台,实现了残疾儿童从需求申请、筛查评估、资料上报、业务审核、行政批复、康复服务、监督管理、档案存储到跟踪回访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创新代办跑腿服务,将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工作纳入“一次办好”范围,残疾儿童可以直接到残联申请康复服务,其后续工作均由各级残联工作人员跑腿办理,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创新网络授课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停课不停训”,组织机构开展线上康复服务,鼓励残疾儿童开展居家康复训练。全市共有14家机构开展线上康复训练,授课次数48409次、授课时长22385学时、参加人数728人。 (六)抓资金投入,救助范围不断扩大。2017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残疾儿童康复资金2550.3万元,其中中央1422.4万元、省级892.9万元、市级235万元。特别是今年市级彩票公益金单列残疾儿童康复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为0—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全日制补助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补助9000元/人·年、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补助3000元/人·年;提供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补助1000元/人·年。特别是蒲县和乡宁加大投入,分别为本县籍残疾儿童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2000元的生活费、交通费和房租补贴。 (七)抓人才培养,师资能力显著提高。把康复人才培养作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关键一环,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优化师资结构,严格康复人员学历、专业、年龄等从业资质要求,健全康复机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对儿童康复中心工作的老师,给予与公办教师职称评聘同等待遇。加大培训力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技术人员培训纳入全市人力资源培训规划,组织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赴广州、深圳、成都、重庆等先进地区学习。同时,举办全市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技术人员培训班和各类专题讲座累计10余期,培训康复工作人员3000余人次、残疾儿童家长1000余名。 (八)抓宣传发动,关爱氛围日益浓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宣传。特别是在“助残日”、“残疾预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公益短信,集中普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人寿保险、山西师范大学等单位的500余名志愿者长期与在训残疾儿童开展亲情联动、残健融合、送温暖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良好氛围。 二、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康复救助政策还有待完善。0—14周岁是残疾儿童发育成长的关键期。当前康复救助政策范围只覆盖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年龄超过6周岁还在康复期的残疾儿童不能再享受康复补贴,有些因家庭贫困放弃治疗。 二是定点康复机构分布不平衡。除尧都区、侯马、曲沃、翼城、洪洞、乡宁、隰县有定点机构外,其余10个县(市)的残疾儿童都是异地训练,增加了康复训练成本。 三是康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承担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重要任务,但受编制等条件限制,超出编制人数只能以最低工资标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或采购个性化康复训练服务,既招不到优秀人才,也留不住优秀人才。 此外,对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训练效果有效性、服务记录准确性、项目档案规范性、经费申请真实性等方面的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始终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实事,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康复内容,全力保障残疾儿童健康成长。 一要加大康复经费上下功夫。积极建议和协调市财政加大康复救助项目的经费预算;对康复机构进行适当补贴,确保康复机构的基本康复设备配置和康复人员轮流参加培训的费用,以提升全市康复机构的档次规模和康复人员的素质。 二要在扩大康复范围上下功夫。要坚持“救小、救早”和“广受益、全覆盖”的原则,扩大救助年龄范围。7—9周岁是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也在康复救助的黄金期内,在这一时期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康复训练,能最大限度地弥补先天缺陷,充分挖掘机体潜能。建议将救助年龄段延伸到0—14岁,确保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三要在强化人才培训上下功夫。要安排专项经费,邀请专家开展业务培训。要严格康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质要求,及时组织引导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康复政策法规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 四要在机构规范建设上下功夫。要根据残疾儿童类别分布情况,引导康复项目和机构合理布点、错位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填补空白。要继续实施定点机构星级化管理,定期对定点机构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各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要在创新服务模式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村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同时,全面落实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支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六要在加强综合监管上下功夫。要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要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七要在预防防治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控制残疾儿童的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质量,也是当前工作的重点。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加大婚前健康检查和教育宣传力度。依托卫生部门对孕早期查出的有严重出生缺陷的胎儿及早做好工作,终止妊娠。同时对疑似存在生理缺陷的的新生儿的状况及时报有关部门鉴定,建立动态数据库,实行资源共享,增强救助和治疗的时效性。 八要在后续融合上下功夫。在强化儿童身体康复的同时,关注其心理康复、学业康复、技能康复,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健康快乐成长做出我们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