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召开机关党委第7次全体(扩大)会议

  12月17日下午,省残联机关党委召开第7次全体(扩大)会议,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机关党委书记李俊温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兼省康复研究中心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温建生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理事、二级巡视员郭占文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欣荣对新组建事业单位成立(调整)党支部,撤销原党支部有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党委委员余章平向机关党委会提出了相关议题;机关纪委委员刘春明传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体委员,各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机关党委书记李俊温指出,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学习党内法规,安排部署党支部的调整,体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升政治修养、增强政治能力的重要手段。二是要把加强纪律作风教育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三是要把总结提升能力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大家提出了四个要求。要持续发力不懈怠,确保残疾人脱贫和小康目标圆满完成,确保省政府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要加深理解把握,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高质量编制好我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残疾人就业、关爱服务、帮扶制度等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努力提升省残联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支部书记要带头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带班子、建组织、强队伍、抓落实、促发展的实践中去,进一步增强省残联各个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省残联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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