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智力残疾标准
一、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 |
分级标准 | |||
发展商(DQ) 0-6岁 |
智商(IQ) 7岁及以上 |
适应性行为 (AB) |
WHO-DASⅡ分值 18岁以上 | |
一级 |
≤25 |
<20 |
极重度 |
≥116分 |
二级 |
26-39 |
20-34 |
重度 |
106-115分 |
三级 |
40-54 |
35-49 |
中度 |
96-105分 |
四级 |
55-75 |
50-69 |
轻度 |
52-95分 |
来源:省残联组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