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和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指标的通知
晋康复办函[2015]6号
各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省直各康复机构:
2015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国家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和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同时要求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增加资金投入,扩大救助人数(各市自筹资金救助数不少于省下达的国家和省项目救助总人数),对各类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其中:国家项目设置及救助标准与2014年相同(见晋残联[2014]88号);省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拟设0-6岁聋儿语言训练、助听器康复救助、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以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4个子项目,救助标准见晋财综字[2014] 17号。
为使国家和省级康复救助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年度救助任务,现就申报国家和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指标通知如下:
一、组织考核评估,确定定点机构
各市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省残联制定的《山西省实施国家和省级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晋残联[2014]45号),对2014年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类康复救助项目的定点机构以及2015年新申报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提出考核评估意见,确定组织实施2015年国家和省各类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名单。
二、根据服务能力,申报救助指标
各市、省直各康复机构要根据本地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需求,按照“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机构服务能力”的原则,提出各定点康复机构申报项目及救助指标数量(国家和省救助项目分别列明,其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和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要协商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确定;辅助器具救助项目要列明辅助器具种类及数量),填写《山西省2015年国家和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指标申报表》(见附件),于2015年1月31日前以市残联正式文函形式报省残联(新申报国家和省救助项目定点机构要按规定同时上报《定点机构审批表》和机构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统筹规划,做好年度救助项目设计
“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是2015年全省残疾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继续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和市级残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要根据申报的国家和省康复救助项目指标,结合当地康复机构和资金筹集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切实做好市、县两级2015年康复救助项目内容设计(建议以辅助器具配发项目为主),确保年度康复救助任务的圆满完成。
联系方式:包学国 武玉凤 0351-2029719
沙佳宽 0351-4063352
附件: 1. 山西省201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指标申报表;
2. 山西省2015年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指标申报表;
3. 山西省2015年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产品品种及数量申报。
山西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来源:省残联康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