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要到位 立制谋长效——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评论之十一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顾名思义,一是教育,一是实践。实践就是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西柏坡调研时强调,“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为解决问题找到了突破口和着力点。
对于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人有这样那样的疑虑:“会不会是一阵风?能不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7月23日,中办、国办发出通知,5年内严禁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已批未建项目一律停建,同时全面清理干部办公用房。这就是边整边改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中央整治“四风”的决心,展现出为民务实的新风尚。
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目的就是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学习教育是基础,查摆问题是关键,解决问题才是根本。如果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或者一说整改落实,就只做能给领导留下印象的事,只追求表面热闹、短期效果,实际上不去真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这样作秀不做事的话,会降低党的方针政策的公信力,削弱党的号召力。因此,我们要联系山西经济转型发展的具体实际,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领导带头做起。凡是能够尽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凡是能够自身解决的就不要上交问题,即使难以解决的也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把坚持群众路线的理念、整改措施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的自觉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解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
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对改进作风至关重要,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从毛泽东同志在西柏坡提出“进京赶考”的6条规定到今天党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制度建设一直是我们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保障。应该说,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我们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有了比较系统的制度,大多行之有效,应该坚持下去。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于那些不适用的制度,应当予以废止,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边完善边总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新的制度。邓小平同志说过一句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好的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如果有制度不落实,那制度就是“橡皮图章”,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有制度不落实,作风建设就是“空谈”。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形成一种优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克服一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不仅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需要着眼于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比如,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我们在工作考核中有没有建立注重实绩的新标尺?解决官僚主义问题,我们在干部任用中能否确立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更科学的选拔标准?解决享乐主义问题,我们有没有划定艰苦奋斗、戒骄戒躁的行政问责红线?解决奢靡之风问题,有没有在政府预算中确立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导向?只有把整改措施用规章制度明确下来,把落实意见用制度规定下来,才有望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从星星之火到夺取政权,从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到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当年只有几十人到今天拥有8500多万党员,我们党之所以能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胜利,根本原因就是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抓好整改落实和整章立制两个关键,才能使党的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路上向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的答卷。
来源:《山西日报》2013年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