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
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残联函[2012]62号
各市残联:
现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如实填写信息表,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摸底调查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实际,进一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安排,调查工作要结合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和全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进行农村贫困残疾人调查摸底和信息采集实名制录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力求数据准确。各级残联要按照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附件)如实填写《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中所列内容。填写完整的纸质信息表由县(市、区)残联负责汇总、造册和保管,表格中的贫困残疾人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管理系统”(另行部署)。
三、按时限要求,完成并上报调查摸底工作情况。各市残联摸底调查工作要在2012年7月15日前完成,7月25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上报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附件:1.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2.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
3.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 息表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源:省残联教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