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
9月2日,省残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巩成主持会议并传达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副理事长霍宏丽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五部分第17条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内容进行专题交流研讨发言。
巩成指出,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残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开拓了广阔空间。我们要直面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使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以实际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要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部(室)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对照年初工作安排,阶段性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形成阶段工作报告。
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机关各部(室)主任,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集体学习。
来源:省残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