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和《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拟组织进行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考试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共有3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详见附件《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4月19日
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7:30在省残联人事处803-2室报到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持有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聘者,其申领残疾人证的身体表征,在体检时视为合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近期蓝底两寸免冠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5.体检前三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6.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前一天22:00时后保持空腹。
8.体检当日不要化妆。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三、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本次考察工作由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及其社会关系进行实地考察。请参加考察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等候考察组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351-4239455。
附件: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2023年4月14日
来源:省残联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