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山西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规划》《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管发〔2022〕5号)有关要求,完成2022年度所属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任务,现就做好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省康复研究中心、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省聋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到2022年底建成节水型单位。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对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逐一对照落实,于2022年5月底前提交《节水型单位验收申请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公共机构按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具体要求,加强节水日常管理,加快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制订、实施节水计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建立健全单位用水管理网络,完善内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单位节水管理相关职责。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二)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完善次级用水计量装置。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水计量器具,重点加强食堂、高耗水部位的用水监控。编制详细的供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鼓励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总量分析。
(三)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稳步实施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老旧供水管网和耗水设备等的节水改造。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管发〔2022〕5号)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