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直文明办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直文明办〔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省残联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将通知精神及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组织符合《通知》“基本条件”的干部职工填报《2020年度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于5月14日下班前将《审批表》报至机关党委708-2室(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机关党委邮箱)。
二、推荐名额及评选办法
1.推荐名额。省残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可各推荐1名符合《通知》“基本条件”的工作人员。
2.公示。各单位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省残联机关由机关党委在省残联机关进行公示)。
3.评选办法。机关党委在审查筛选被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后,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资料,报党组领导审议,确定向省直文明办推荐的先进工作者人选。
联系人:武鸿;联系电话:15110354793;
电子邮箱:shxcljgdw@163.com。
附件:晋直文明办【2021】5号 :《山西省直文明办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来源:省残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