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残联、卫生计生委、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和中国残联等六部委制定的《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山西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20日

 

山西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辅助器具是帮助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其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以及日常生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通过组织实施各类辅助器具服务救助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近30万件,培训辅助器具专业服务人员700余人次,全省辅助器具服务网络逐步完善,辅助器具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我省有215.7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04%,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残疾人需要辅助器具。目前,我省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薄弱等问题依然突出,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远未普遍满足。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和国家《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做好我省“十三五”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完善省、市、县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到2020年,基本形成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的政策体系,显著提升辅助器具服务能力。
  (二)改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状况。到2019年底,实现有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基本辅助器具全覆盖;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将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卫生计生、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等部门按职责做好辅助器具产业规划、服务机构建设、服务政策保障、专业人才培养、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等工作。
  各级残联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救助项目,协调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方案,做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
  (二)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保障政策。
  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研究将基本的治疗性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推动建立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中央和省财政为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提供补贴。市、县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获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充分发挥残联、民政、卫生计生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支持民办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发展。
  加快公办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按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65-2013)及相关要求,加强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机构建设、改革和发展。推动完善市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残联、民政自建,残联与民政、医疗卫生机构共建等方式,加强县级及以下辅助器具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开展知识宣传、产品展示、辅具适配、使用指导、辅具转介等服务。逐步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大力推进社区辅助器具服务,发挥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作用,广泛开展辅助器具需求调查、信息咨询、转介和宣传等。
  (四)提升辅助器具服务专业化水平。
  大力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人员团队协作,推进医疗服务与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衔接融合。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与辅助器具相关的专业或课程。做好各级辅助器具机构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辅助器具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逐步建设专业化、规划化的辅助器具服务队伍。鼓励建立专项技能实训基地,加强实用辅助器具服务技术的推广,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规范和职业标准,完善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助听器验配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
  (五)促进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完善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手段,引导、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和适配服务。
  加强辅助器具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保障产品质量。
  (六)推广辅助器具应用。
  强化辅助器具服务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有效衔接和交互作用,以需求为导向,应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推广辅助器具应用。
  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残疾预防日”等宣传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知识读本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辅助器具的认知,推介辅助器具新产品、新技术、新理念。
  四、经费
  (一)中央和省经费。
  用于以贫困持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为重点的救助服务;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宣传、教育、推广等。
  (二)市、县经费。
  使用范围与中央、省经费相同,并保障相关工作经费。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8年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中期检查,202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各市、县要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上报中期和全面绩效评估报告。
  (二)统计。
  各市、县要按照国家和省残疾人事业统计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来源:省残联康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