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山西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三批项目申请对象筛查及手术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残联《关于扎实做好全省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晋残联[2018]19号)精神,依据国家《人工耳蜗植入工作指南(2013版)》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省聋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负责组织,省康复研究中心协作,对2018年12月12日之前在《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上申请山西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陈辰等81名聋儿进行了家长培训和初筛评估,初筛通过的由定点手术医院省人民医院和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复筛,复筛通过的及时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根据各定点筛查机构提供的初筛评估结果和定点手术医院提供的复筛及手术结果,现将2018年山西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三批陈辰等81名申请项目救助的聋儿初筛、复筛及手术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19年1月22日,陈辰等22名聋儿通过项目初筛、复筛并已完成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焦乐钦等25名聋儿已通过项目初筛,等待复筛及手术;赵梓菡等9名聋儿因影像学评估等未通过定点手术医院的复筛;王灏等6名聋儿因听力学评估不达标或精神行为发育评估不达标未通过省聋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的初筛评估;曹浩博等12名聋儿,省聋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已通知初筛,但聋儿家长一直未参加项目培训且未带聋儿参加项目初筛;刘嘉彤等7名聋儿主动放弃项目救助或自费实施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本项目涉及人工耳蜗救助产品由省残联委托中国听力语言康复中心集中统一招标采购,各定点手术医院严格按照影像学评估和复筛通过顺序,确定救助对象植入产品品种和型号。
  
   
根据我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规定,在《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上申请人工康复康复救助项目的聋儿,经省聋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2次通知拒不接受项目培训和初筛的家长,至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项目筛查救助。对复筛通过但拒不服从产品分配的家长,按复筛评估确定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复申请项目手术救助。
    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7个工作日内向省项目办电话或书面提出,也可发送电子邮件到
sxclkfb@sina.com进行反映。
    省项目办监督举报电话: 0351-2029719
  省聋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项目咨询): 0351-7230487

     附件:2018年山西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第三批项目申请对象筛查及手术进展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来源:省残联康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