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实事,突出三个重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康复
  2017年,28.1万名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得到康复服务的持证残疾人中,有视力残疾人2.3万名、听力残疾人8683名、言语残疾人52名、肢体残疾人18.7万名、智力残疾人2.8万名、精神残疾人2.6万名、多重残疾人8221名。
  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有残疾人康复机构308个,其中,提供视力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68个,提供听力言语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54个,提供肢体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133个,提供智力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129个,提供精神残疾康复服务的机构69个,提供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的机构36个,提供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59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1.0万人,其中,管理人员1186人,专业技术人员7417人,其他人员1703人。
  二、教育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911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183名残疾大学生、23名残疾研究生、239名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0个,在校生502人,其中:聋生467人,盲生35人。有375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506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了扫盲教育。
  三、就业
  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29.1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5500人,集中就业6020人,个体就业9849人,社区就业1174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069人,辅助性就业1009人,居家就业15229人。从事农业种养加23.1万人,灵活就业2.1万人。
  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777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852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587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59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6人和9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扶贫
  2017年,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2.4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1万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60名农村残疾人。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118个,安置2019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2451名残疾人户。
  完成40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行动,帮扶3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五、社会保障
  截至2017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05.5万名,16.6万名60岁以下的重度残疾人参保,其中16.0万名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96.3%。有6.7万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49.8万人领取养老金。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92个,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30个、日间照料机构25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37个,为2612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445人。全年58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六、宣传文化
  截至2017年底,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栏目1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9个、电视手语栏目5个。
  截至2017年底,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1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98场次;省市两级残联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的比赛及展览11次,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6个。
  七、体育
  全省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服务7250户,建设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85个,培养健身指导员812名。
  八、维权
  2017年,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县级3个。县级以上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9次;政协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9次。开展省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次,1100人参加;举办省级法律培训班3个,230人参加。
  截至2017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8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4个。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稳步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18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8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区72个;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39次,无障碍培训860人次。
  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扶贫助残行动,对16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
  九、组织建设
  2017年,市县乡共建立残联1595个,各市已建残联11个,县(市、区)残联已建120个,乡镇(街道)残联已建1464个;已建社区(村)残协2.3万个。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达4392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2.5万名。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10人,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98人。
  共建立省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634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5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55个、县级专门协会已建574。助残社会组织共有10个。
  十、服务设施
  截至2017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53个,总建设规模12.6万平方米,总投资34430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39个,总建设规模9.8万平方米,总投资23509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5个,总建设规模1.1万平方米,总投资2407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截至2017年底,8个地市、40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

来源:省残联计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