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残联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残联党组〔2017〕22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印发的《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经省残联党组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残联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7年6月22日

 

山西省残联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以下简称“三基建设”),是我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特色载体,是强基固本、保障中央及省委、省残联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大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向深入,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三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印发的《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结合省残联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全体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形象建设,进一步打牢残疾人事业基础,高标准推进省残联“三基建设”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三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面广、工作量大、要求标准高。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残联成立“三基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任组长,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温万一,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晔,副巡视员尹惠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残联人事部,负责“三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抽调各部室相关人员组成,分别是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直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三基建设”活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后备力量不足、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欠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要把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牢牢抓在手上,通过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不断拓宽选任渠道,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选拔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推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兼任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年度轮训制度,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组织观念、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对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基层党组织换届后,及时开展新任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对党员的教育监督职责,党员干部提拔、评奖须征求所在党支部书记的意见。建立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奖励制度。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选树宣传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促做,搭建发挥作用平台,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先进性进一步显现。但是党员队伍中存在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等问题。教育广大党员要坚持“四讲四有”标准,始终做到政治合格,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做到品德合格,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发挥作用合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深悟透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带头担当负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各支部要通过亮明身份、志愿服务、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方式,进一步引深“党员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打造党员发挥作用的常态载体。
  (三)发挥好干部驻村帮扶作用。全省脱贫攻坚首战首胜,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还存在部分驻村工作队员和农村第一书记“走读”、没有完全脱产驻村、专职抓扶贫的精力不集中,一些单位包村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要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农村第一书记选派轮换工作,坚持选派政治素质高、对农民有感情、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和农村第一书记。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做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维护和谐稳定、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工作,推动扶贫政策到村到户,增强贫困户的获得感。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强化对驻村工作队员、农村第一书记的指导检查、考勤考核和督查问责,确保吃住在村、全脱产投入帮扶工作,对不作为、不尽责、群众满意度低的,及时调整召回。坚持“双签”脱贫攻坚责任书,压实单位帮扶责任,帮扶单位党组(党委)对帮扶工作负总责;帮扶工作不力、完不成帮扶任务的,既要追究驻村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责任,也要追究帮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和党员干部要每年不少于两次深入帮扶村、帮扶结对户的家中,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所需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四)统筹推进残联基层组织建设。针对有的基层残联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自我管理能力不强,社会组织发展普遍滞后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的机制优势,大力推动基层残联组织改革,使其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各专门协会履行职能,更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服务残疾人工作。
  (五)系统梳理基础性工作。针对一些单位存在对基础工作认识不高、底数不清、缺少规范等问题,各部室各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能,改进薄弱环节,分层级梳理基础性工作,对履行职能的基础信息、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等基础性业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分类界定,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基础工作目录、制定工作运行流程图。对照国家标准、行业运行规则和相关指标,分项制定基础工作内容和标准,及时做好与新出台制度文件的衔接工作,形成以组织机构、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和考核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单位(处室、科室)管理手册,以基础数据、基本资料为主的应知应会手册,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各项惠民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便民服务手册,建设以宣传政策、汇集民意、便民利民为主要功能的移动公共服务平台。
  (六)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当前,一些部室和单位仍存在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方式粗放甚至管理混乱等问题。各部室各单位要普遍建立岗位责任书制度,科学设置工作岗位,严格定员定岗定责,明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标准、程序、衔接方式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事有人管、办事有章、人尽其责。规范工作计划管理,根据法定职责、上级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可量化、可衡量、可实现的要求,将年度工作从时间、数量、质量等维度,细化分解为季度考核指标,形成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文书和档案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形成定期整理归档制度。提高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推进无纸化办公和文书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构建综合信息平台,加强源头信息、基础信息的即时采集、分析和综合利用。
  (七)强化效能建设。一些部室和单位工作拖沓散漫,重要环节工作节奏不跟拍,缺乏跟踪问效机制。各部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提高效能原则,对内设机构、工作岗位办文办事的具体时限进行确定,各类事项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部室之间办理请示、报告、询问、答复、征求意见、会签文件、商洽工作等,由牵头部门负责明确办结期限。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等制度。优化提升服务平台功能,建成全省残联服务“一张网”,力争实现服务残疾人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效能督促检查,全面落实“13710”工作督办制度,抓好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流程式工作、无缝式责任分工、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完善限期报告制度、调查复核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效能评估制度,将效能评估纳入日常管理全过程,落实到具体机构和岗位,运用效能考核、效能评价等方式,对工作完成情况、改革创新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将效能评估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指标,加大服务对象评价的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机关党委负责抓好本单位效能建设。
  (八)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是重要的基础工作。当前一些单位和干部群众观念树得不牢,群众工作水平不高,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这条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扎扎实实把群众工作做到位,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印发政策宣讲、定期沟通等方式,推动党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各项惠民政策进家庭,把广大群众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把基层作为群众工作的主阵地,领导干部要沉到基层去,接地气、办实事,尤其是到农村贫困人口、残疾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中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基层残联组织要强化群众工作职能,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残疾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产生。持之以恒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九)提升工作标准、创造一流业绩。目前,一些部室和单位干部职工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工作标准不高、工作创新不足。要对照中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梳理已经得到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具体情况,明确改进工作的举措,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对照发达地区和我省先进典型的好做法好经验,找准差距,补齐短板,提升工作标杆;对照残疾群众期盼,分析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以残疾人满意为最高标准,认真解决好残疾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要按照“三个对照”的要求,提升工作标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薄弱环节,主动攻坚克难,持续树标、对标、达标,自加压力、争创一流。紧跟国家大政走向,动态调整政策措施,对工作的滞后地带、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和加强,不断提高学习研究的能力,对重大工作钻深研透,防止浅尝辄止、一知半解;不断提高聚焦举纲的能力,善抓主要矛盾,盯住突出问题,攻城拔寨推进;不断提高开拓创新能,积极与全国先进经验、做法对接,强化横比意识,防止固步自封、得过且过。
  (十)开展干部基本能力分析评价。针对干部基本能力标准模糊、分析评价体系不健全、对干部引导约束力不强的问题,要分级分类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基本能力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以党政机关通用能力标准、行业部门专业能力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基本能力标准体系。依据通用能力标准和专业能力标准,2017年底前对现有干部统一开展基本能力培训、测评,以后每年度实施一次。测评成绩不合格的,离岗培训;培训后测评成绩仍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或作出其他相应处理。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时,开展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严格实行基本能力认证制度。
  (十一)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决策水平不高,一些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依法办事能力不强。要注重发挥法治在“三基建设”中的保障作用,着力推动各级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大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法治实践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十二)强化针对性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是提升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当前,我省干部队伍能力不足与缺乏有效的实践锻炼密切相关。要树立干部到一线培养、在一线成长、从一线选拔的导向,完善干部到基层一线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健全“挂、用”结合的年轻干部培养体系,大力开展优秀中青年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多渠道挂职锻炼,优化上挂、下挂、外挂、互挂、专项工作挂等挂职培养机制。做好信访挂职、扶贫挂职等工作。注重把善于研究政策、善于提出建议、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的机关干部选到一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实现理论研究与实践能力同步提升。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35岁以下干部,必须到基层进行实践锻炼。坚持和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加大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轮岗交流力度,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优化能力结构。
  (十三)推动全员学习。针对一些单位对干部职工的学习不重视,缺乏学习制度和必要保障,一些干部职工缺乏终身学习理念,工作凭经验、吃老本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干部职工学习引导计划,围绕党建理论、科技创新、法律法规、金融知识、生态环保、现代产业等,确定学习内容,提供学习资料,补齐知识“短板”。积极开展自主选学和网上在线学习,满足干部职工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鼓励各单位采取大讲堂、交流会等形式,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推动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登台讲课,设立图书室、阅览室等学习阵地,为干部职工创造学习条件。围绕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自觉、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能,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档案,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综合运用交叉互查、经验交流、阶段评比等方式,检验干部学习效果。鼓励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对取得学历学位的给予奖励。把干部职工考学工作纳入对单位的综合考核、精神文明单位达标验收和对干部职工的年终考评内容。
  (十四)坚持以改革激发动力活力。当前,我省上下贯彻中央改革精神,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仍存在改革意识不强、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群众感受不深等问题。要牢固树立“改革决不能落后”的理念,培育全员改革精神,把全面深化改革与“三基建设”紧密联系起来,抓住换届的有利时机,贯彻中央和我省群团组织改革精神,去“四化”增“三性”,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增强“三基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坚持与时俱进,重点解决职能重复交叉和管理空档的问题,探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注重调动基层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让基层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突出制度创新,把“三基建设”置于时代大背景、发展大趋势、省情新变化下来审视谋划,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研究制定一批务实管用、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形成加强“三基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十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目前,全省干事创业的大环境已经形成,但也存在宗旨淡薄、观念陈旧、思维固化、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大而化之、浮在表面等问题。残联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弘扬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善于创新、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推动我省的残疾人事业全面上台阶。深入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和合理容错“两个办法”,对主动作为、成效明显的予以褒奖,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实行差异化奖金分配政策,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奖勤罚懒、奖优惩庸。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长效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处级干部要经常下基层调研,有联点帮扶任务的领导干部要坚持驻村调研。开展懒政怠政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纪律松懈、推诿扯皮、慵懒散漫、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四风”问题治理成果,健全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大力整治吃拿卡要和滥用职权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三基”建设的目标和举措,把我会的实施方案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要着力解决“三基”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要与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二是要统一思想,齐抓共建,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将扎实开展“三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加分项目,结合实际提出时间表、路线图。做到集中力量、找准问题、精心安排、强化举措、专项推进。
  三是突出成果,认真做好统筹结合,把效果落到实处。要通过大抓“三基”建设,提升基层残联建设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显著提升基础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三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各个领域、各个层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整体推进。要强化考核督查,将“三基建设”纳入各部室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重点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办结销号和问责制。省残联将派出督查组,严格指导、督促、把关。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三基建设”全过程,着力培育廉洁高效的基层组织,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推动基层实现政治清明,干部清正。大力宣传“三基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及时宣传报道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推介先进、鞭挞落后,营造浓厚氛围。坚持以是否解决了突出问题、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三基建设”的标准,用“三基建设”的实际成果,以优异成绩和良好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加强“三基建设”重点任务分工

来源:省残联人事部